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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1 21:10:59 股吧网页版
4-1法律意见书(申报稿)(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关于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 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目 录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4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7

1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2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3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4 发行人的设立 ......13

5 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6 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4

7 发行人的股本演变 ......14

8 发行人的业务 ......14

9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10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5

11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9

12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9

13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0

14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30

15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1

16 发行人的税务 ......31

17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技术、劳动用工等 ......32

18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3

19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33

20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4

21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34

22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4
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34

释义

在本文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的全称或含义为:

简称 全称或含义

公司、发行人、强达 指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股份公司
强达有限、有限公司 指深圳市强达电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的
名称

江西强达 指江西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境内全资子公司

南通强达 指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境内全资子公司

香港强达 指 QDIndustriesLimited(强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为发行
人在香港设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美国强达 指 Q&D ELECTRONICS INC(强达电子美国有限公司),为发
行人在美国设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宁波鸿超翔 指宁波保税区鸿超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宁波翔振达 指宁波保税区翔振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发行人股东

可转债 指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

《公司章程》 指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办法》
《可转债管理办法》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范运作》 市公司规范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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