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理念与原则......2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3
第四章 ESG报告与信息披露...... 5
第五章 附则......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方面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际上普遍认可的 ESG 相关倡议的内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 和治理 (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
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职责的履行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自愿披露 ESG报告。
第二章 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
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经营、研发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七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
司治理全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权益保护,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建立与职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涉及职工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公司坚定践行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动PCB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从而促进公司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
应积极参与地区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
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依据自身发展目标和实际发展情况,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 ESG管理体系,对 ESG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为 ESG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公司的 ESG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是 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下设 ESG工作小组,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履行 ESG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ESG工作小组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主管领导和指定的 ESG 工作对接人组成。
(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 ESG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十四条 ESG 工作相关各方责任为:
(一)董事会
1、审议批准公司 ESG 目标和战略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公司与ESG相关议题的资源配置,监督公司 ESG治理实践的落地;
2、审议批准公司 ESG治理架构及重要制度;
3、审议批准公司 ESG报告;
4、审议批准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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