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8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16
上年末((2024 注册会计师 694
年 12 月 31 日))
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业务收入总额 101,434
2024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入(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客户家数 18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4 年上市公 涉及主要行业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司审计情况 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18
计客户家数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万元) 15,494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
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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