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股份”)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5 号)同意注册,博苑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7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7.7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1,343.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526.4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816.77 万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49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 吨/年贵金属催化剂、60 吨/年高端发光新材料、4100 吨/年高端有机碘、溴新材料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根据前述变更情况,公司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并会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后,原有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作废。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后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投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资金承诺投
额 资金额
100 吨/年贵金属催化剂、60 吨/年高端发
1 光新材料、4100 吨/年高端有机碘、溴新 31,000.00 29,143.19 14,131.59
材料项目注 1
2 年产 1000 吨造影剂中间体、5000 吨邻苯 35,000.00 19,572.04 19,572.04
基苯酚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4,101.54 14,101.54
4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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