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5 18:32:11 股吧网页版
博苑股份:关于与当升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当升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其他战略合作协议。

4、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固态锂电材料技术合作开发、产品供应、市场推广、股权投资等领域建立长期、全面、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74479A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2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彦彬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54,429.366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06 月 03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研究开发、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租赁模切机械设备;组装计算机软、硬件及自动化产品机;货物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当升科技之间无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当升科技无类似交易情况

当升科技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宗旨

合作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原则,基于在固态电池电解质前沿技术及产业化应用方面的高度协同,依托各自在硫化物电解质和高纯碘化锂等领域的核心优势,致力于构建紧密的上下游战略协同关系。双方将通过资源整合、产业协同、技术创新、资本融合等举措,重点围绕硫化物固态电解质体系开展多元化合作,共同加速推动高性能固态电解质的产业化应用
与市场开拓,全面提升双方在全球固态电池关键材料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先发优势。

(三)合作内容

1. 技术合作开发

甲乙双方同意,在固态锂电材料领域展开研究与技术开发合作,依托甲方成熟的硫化物电解质规模化制备与客户渠道优势及乙方领先的高纯碘化锂工艺与产业化能力,共同开发兼具高离子电导率与界面稳定性的新型固态电解质产品;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享研发平台、共组技术团队,推动硫化物—碘化锂体系技术迭代与客户导入,提升双方在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领域的技术水平与产业化能力。

2. 产品供应

双方一致同意在固态锂电硫化物电解质产品原材料供应方面建立稳定的配套供应关系,共同构建安全、高效且具备成本竞争优势的供应链体系。

甲乙双方同意,同等市场条件下,甲方及甲方控股公司优先从乙方及乙方控股公司采购固态电解质所用碘化锂、硫化锂等相关配套产品;乙方作为甲方战略供应商,优先为甲方提供高纯度、高性能的碘化锂、硫化锂等相关产品;

双方后续将另行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加工合同、采购订单等,进一步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相关合同约定,维护彼此合法权益。

3. 市场推广

甲乙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