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山大电力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7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95.52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 6,850.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44.9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
[2025]230Z0088 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 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 19,622.25 13,500.00
备生产项目
2 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 20,012.39 18,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3 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 5,644.53 4,000.00
4 山大电力分布式发电源网荷储系统研发及 5,526.95 5,500.00
产业化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000.00 9,000.00
合计 59,806.12 50,000.00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的情况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的背景及原因
本次拟调整实施面积的募投项目为“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和“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上述项目拟新建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的生产车间和配套仓储设施等,建设地点位于山大电力产业园内,面积共计 42,997.15 平方米。
公司现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面积予以调整,一部分楼层区域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建设,具体用途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进行规划、使用。具体原因如下:
1、生产效率提升及优化空间需求:在项目具体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公司对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及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持续优化。原规划的面积是基于早期设计标准测算,结合当前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项目达产所需的有效生产及配套仓储面积已低于初始规划预期。因此,从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拟适当核减用于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的建设面积需求。
2、顺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考量:经评估公司未来办公、培训、展区等场地需求情况,以及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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