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微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英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10,637.7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 1,671.2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788号)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整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6.0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50 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