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同意注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75.364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8,551,002.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84,319,603.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4,231,398.3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续状
号 体 态
1 浙江富 杭州银行股 3301041060002263386 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 本次注
特科技 份有限公司 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 销
股份有 科技支行 目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限公司 平安银行湖
2 州分行营业 1511036310001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注
部 销
招商银行股 本次注
3 份有限公司 5719089042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销
湖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
4 份有限公司 352060100168688888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
湖州安吉绿 销
色支行
注:公司开立在平安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于近期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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