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股票代码:301607 股票简称:富特科技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EV-Tech Co.,Ltd.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 505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公司相关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的全部内容。
(一)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受影响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系国内知名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该等客户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5.61%、96.14%、93.99%和 81.79%,客户集中度较高,该情形主要系一是下游新能源整车行业本身呈现出较高的市场集中度,前十大主机厂占据近 80%的市场份额;二是公司现阶段结合自身财务资金状况、研发资源和生产能力,执行重点开发服务优质客户的市场策略所致。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呈现显著下降趋势,尤其是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亦由 39.46%下降至 21.76%,公司在优质客户多元化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是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向该等客户销售金额下降,且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中对广汽集团的销售占比较高,作为公司战略客户,公司与其签订了长期业务合作协议,其下属基金广祺柒号还参与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阶段的战略配售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公司与其在产品购销合作各方面保持紧密联系,积极扩大合作深度、广度,合作关系紧密,故广汽集团采用其他车载电源产品供应商完全替代发行人的风险较低。预计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拥有增量产能用以交付新拓展客户,从而改善目前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因此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客户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降低客户集中度,但若主要客户采购计划发
生变动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不利的变化,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风
险。
(二)海外市场风险
近年来,国际局势及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环境、法律法
规、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海外市场收
入欧洲客户占比较高,近年来欧盟持续通过出台“双反”政策、《净零工业法
案》等一系列贸易保护政策对来自中国的产品进行限制,意在保护其本土制造
业,但截至目前主要海外客户所在地尚未针对车载电源产品有明确贸易限制政
策。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 97.68 万元、223.04 万元、13,193.96 万元
和 43,769.83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6%、0.12%、6.84%
和 17.14%。公司积极把握国际市场机遇,及时洞察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趋势,
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优化,已获取多家国际知名车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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