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本保荐人”)接受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公司”、“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富特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张现先生、杜惠东先生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1
目 录......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4
一、发行人概况 ......4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介绍......4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6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情况 ......10
一、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13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13
三、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15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6
五、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6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7
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18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18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18
三、项目组人员联系方式......19
第四节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说明......20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20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20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20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21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21
第五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22
第六节 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决策程序合法的说明......23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3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23第七节 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说明......24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24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25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相关条件...28
第八节 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29
第九节 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3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EV-Tech Co.,Ltd.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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