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5 19:49:10 股吧网页版
富特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 号春树云筑 1 号楼 16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宁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3,123,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681%。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548,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7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1,575,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57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7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993,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68,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0,025,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46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73,10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
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33,974,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59%;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73,10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
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33,974,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