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吉园街 36 号春树云筑 1 号楼 16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宁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3,123,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681%。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548,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1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7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1,575,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579%。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7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993,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68,3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0,025,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46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73,10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
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33,974,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59%;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73,10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5%;
反对 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33,974,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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