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301602 证券简称:超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77号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
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德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4,475,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92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3,200,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2.459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11,2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1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7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3%。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364,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7%;反对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8%;反对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29%;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本次修订相关制度之子议案及股东会逐项表决详情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3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4%;反对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1%;反对8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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