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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6 20:31:09 股吧网页版
超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7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Shantou Institute of Ultrasonic Instruments Co., Ltd.

(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 7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 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目的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医学影像设备、工业无损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前身为超声研究所,自 1982 年设立以来一直秉持着“为了人类的安全与健康”服务的信念,以自主研发作为核心驱动力。1983 年,公司自主研制出国内第一代量产的“中华 B 超”,开启了我国超声诊断设备国产化的道路。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为国内唯一一家同时从事医用超声影像设备和工业超声无损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2007 年,公司以“立足超声诊断,不断拓展医疗诊断器械新领域”为发展方向,进入 X 射线成像领域,自主研发出免防护和应急救援专用 DR 设备。2019 年,公司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合作研发出基于超声成像的手术导航系统应用,产品向医学影像辅助诊疗领域逐步拓展。2023 年,公司推出应用于应急救援领域的便携式多模态医学影像系统,不断拓宽公司产品线,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优势,进一步夯实技术研发、设备产业化和市场销售能力。通过发展多模态医学影像设备、专科超声诊疗设备、免防护便携式 DR 设备、自动化无损检测设备和多模态无损检测设备等系列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并将通过技术开拓和并购整合,从深度和广度上逐步拓展产品组合,从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等多角度创造国际竞争新优势。公司上市后将践行社会责任理念,不断提升业绩规模,为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创造可持续的价值回报。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架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架构,形成并有效的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融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范围及发展战略、行业未来发展趋势而设定的,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巩固竞争优势。还能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别,拓展公司的市场范围。

其中,“创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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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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