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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6:33:09 股吧网页版
博科测试: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1598 证券简称:博科测试 公告编号:2025-064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科测试”)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博科测试及其住所地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近期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9 号)同意注册,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2.4306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6,296,808.7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4,974,905.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1,321,903.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 12 月 13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5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博科测试系统 公司北京经济技术 110908550710008 用于研发中心项
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科技金融支 目



注:公司前期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存储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后续将在博科测试需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研发中心项目”投入时分配至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6,000.00 万元。

2、 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
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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