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301596 证券简称:瑞迪智驱 公告编号:2026-006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票据、债权凭证、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迪智驱”)于 2026 年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债权凭证、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近六个月已使用票据、债权凭证、信用证及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6,174,214.41 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77.951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5.9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16.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0.9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055.61 万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XYZH/2024CDAA9B014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净额
1 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 30,670.41 25,854.24 瑞迪智驱
2 瑞迪智驱研发中心建设项 5,050.26 4,201.37 瑞迪智驱
目
合计 35,720.67 30,055.61
三、使用票据、债权凭证、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票据、债权凭证、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中包含项目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2、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款项。
3、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4、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的支出如涉及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