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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6:44:43 股吧网页版
瑞迪智驱: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廷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廷武)

作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认真地出席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廷武,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10月至2006年7月,历任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证券与投资部经理;1999年6月2002年5月,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2年5月至2006年7月,任四川天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久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至2015年3月,任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任成都华西化工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7月至今,历任成都永益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董事;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任成都硒瑞恩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2019年11月,历任巴中意科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5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3次股东大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密切关注,并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4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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