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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6:44:43 股吧网页版
瑞迪智驱: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昱)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昱)

作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认真地出席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曹昱,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0年9月至1994年2月,历任西南物理研究院出纳、会计;1994年3月至1996年3月,任佛山普立华照相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部经理;1996年4月至1999年11月,任北京双语教育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9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北京华点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4月至2010年3月,在日本福冈大学学习,先后取得本科、硕士、博士学位;2005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日本前田(建设)株式会社会计;2008年4月至2011年8月,任日本福冈国际大学讲师;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主任、教授;2011年9月至今,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和教授。2022年1月至今,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成都莱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6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4次工作会议,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就财务报告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跟进公司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3次股东大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密切关注,并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4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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