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力科技”)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 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 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由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 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考核期间 对应的考核要求及对应
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满足全部 3 项:100% 1、以 2023 年至 2025 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为基
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满足任意 2 项:80% 2、以 2023 年至 2025 年年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第一个 2026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扣除
归属期 度
满足任意 1 项:50%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 25%;
全部不满足:0% 3、2026 年新兴业务收入不低于 2.10 亿元
满足全部 3 项:100% 1、以 2023 年至 2025 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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