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1591 证券简称: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滨溪大道106号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文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454,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71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29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7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4,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94,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1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以 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4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7,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反对7,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4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6%;反对7,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8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6%;反对7,9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4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6%;反对7,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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