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4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柏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顺利达成,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高度融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拟定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付财、钟晓旭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股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战略目标顺利达成,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高度融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付财、钟晓旭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各激励对象的权益分配比例;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对股票期权授予/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权益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并办理授予股票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归属/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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