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1590 证券简称:优优绿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72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201,200
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42,000,000 股的 0.48%。其中 2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放弃本次行权,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本次行权,故本次实际行
权的激励对象共 50 人,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3,128 份,行权价格为 82.6
元/股。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份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上市,由于
本次股票期权上市后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故本次上市股份实际可流通日为 2028年 11 月 20 日。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行权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采取集中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集中行权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公告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制定并实施《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1人,行权价格为8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失效为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满足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 1 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 40%
等待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 2 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 3 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期权的等待期为授予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自授权日起12个月;及(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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