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五章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第七章 监事会...... 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52
第十二章 附则...... 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优优绿能电气有
限公司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并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350007413E。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UUGreenPower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
园第 1 栋 3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极具竞争力的核心设备及整体解决
方案,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
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定制整流电源)、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电力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制造、咨询和销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以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依据,按照各发起人在有
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应折算成其在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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