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7:19:07 股吧网页版
诺瓦星云: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82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第 5.2.16 条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较为紧急,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
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钛铂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钛铂
思”)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向上海钛铂思为支付日常生
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产品采购货款与其主要供应商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担保的范围包括: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
不限于应付货款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本次向上海钛铂思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系基于其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上海钛铂思业务的顺利开展。上海钛铂思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经营与财务状况处于公司有效管理范围之内,公司具备相应的风险控制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该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诺瓦光电显示系统产业化研发基地”项目、“信息化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1 月。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本次调整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