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32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及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8,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3%;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6,666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第二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均含本数);将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8,333 股至 416,666 股,约
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比例的 0.23%至 0.45%调整为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12,500股至 625,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比例的 0.34%至 0.68%;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调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四个月内;将“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
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调整为“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一、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完成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比例已达 1%且已实施完毕。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并且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996,5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为 175.40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34.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554,116.9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情况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第二
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最高成交价为 175.4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4.5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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