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国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国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9 年出生,博士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 8 月至 2012 年 6 月,就职于南京市江宁地方税务局;
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任副教授;20
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就职于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上海易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
今,任南岳电控(衡阳)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
中汇睿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希诺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浙江峻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列席了股东会,
没有缺席情形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 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任职状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事 态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赵国庆 现任 5 5 0 0 否 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全 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维护公 司及股东权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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