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士俊-届满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6 月离
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士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 12 月出生,本科
学历、工程师。1971 年 11 月至 1977 年 4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京字 128 部队
工作;1977 年 4 月至 1980 年 8 月,在天津大学化工系电化学专业学习;1980
年 8 月至 1990 年 1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 1418 研究所第二研究室工程师;199
0 年 1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电子工业部第十八研究所供应处副处长;1998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 年 1 月至 20
20 年 2 月,任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顾问;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列席了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情形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任职状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事 态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大会次数
议
李士俊 已离任 7 7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会议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参加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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