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5 19:56:10 股吧网页版
佳力奇: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 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现代”)、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瑞一号”)和西安瑞鹏明德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明瑞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瑞二号”)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27,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824%)。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24 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89,2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0000%)。

2、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规定。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西安现代 2,307,692 2.7812%

2 明瑞一号 1,890,000 2.2778%

3 明瑞二号 1,430,000 1.7234%

合计 5,627,692 6.78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合伙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2,489,2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29,75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59,51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24 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股份流通限制和自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西安现代、明瑞一 愿锁定、延长锁定期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号、明瑞二号 限的承诺 有的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