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 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2,683.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40.51 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 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934.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4%。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57,532.08 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 4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5,043.15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8.62%。
二、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共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公司及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进行修订,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董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1 2024 年 2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批准<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二〇二三年
月 5 日 第十三次会议 度)>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7.《关于确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
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2024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月 15 日 第十四次会议 10.《关于公司新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1.《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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