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0 18:25:06 股吧网页版
蓝宇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现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浙江蓝标数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标数印”)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建
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为蓝标数印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合同签订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剩余可用
被担保方 债权人

金额 日期 保方的担 保方的担 担保额度
保余额 保余额

蓝标数印 建设银行 8,000 2025-11-6 0 8,000 0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和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蓝标数印科技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吴泊

3.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4. 营业期限:2024 年 7 月 18 日至长期

5.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佛堂镇剡溪路 601 号综合楼 1 楼

6.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持股 67%的控股子公司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经营情况: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蓝标数印的资产总额为 1,386.33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16.81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16.81 万元),
净资产为 1,169.52 万元,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29 万元,利润总额-35.10 万
元,净利润-35.10 万元。

9. 蓝标数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