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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4 20:42:14 股吧网页版
建发致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情况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重大投资、担保事项等。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董事会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在股东大会闭会期
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可代表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的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19 次会议,董事以现场、通讯出席等形式出席了历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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