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委托担任 Schroders Capital Private Equity Asia Hong Kong I Limited(以下简称
“出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特”)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组织券商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截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Schroders Capital Private Equity
1 6,955,606 6.5271%
Asia Hong Kong I Limited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3,196,937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比 转让股份来源
(股) 例
Schroders Capital Private Equity
3,196,937 3.00% 45.96% 首发前股份
Asia Hong Kong I Limited
注:“占所持股份比例”是指转让股份数量占截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 SCPE 所持爱迪特股
份数量的比例。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爱迪特首发前股东,根据《询
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
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爱迪特
(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
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17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爱迪特股票
交易均价的 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
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股
数优先、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
(3,196,937 股),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股数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股数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股数都相同的,以组
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的时间(以组织券商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邮箱收到
《认购报价表》的系统时间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若发送了多份认购
报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有效《认购报价表》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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