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2,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200,00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18,720,00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81,120,000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2,4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1,12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
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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