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交申请,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对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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