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奕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辰奕智能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91 号《关于同意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12,000,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000,000.00元。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 12,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28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63,640,058.8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3,639,941.1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69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33,560.22 33,560.2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74.19 5,474.19
合计 39,034.41 39,034.41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5017756 号地块”变更为“粤(2023)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6451号地块”。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对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铺底流动资金”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建主体已经完成并正在进行装修和设备采购,由于该项目调整到新的实施地点后,所在主体建筑需整体完成后才能竣工验收。该主体建筑2023
年3月30日开始施工,项目建设期18个月,原预计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整体工程进度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延缓,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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