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江南大道 20 号美信湾区总部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定珍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461,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4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418,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
5、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49,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25%;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62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449,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62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3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罗西方律师、岑梓彬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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