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0:00:19 股吧网页版
美信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美信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09.514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6.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08.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20.82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87.57万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
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 441C00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原计划使用募 调整后使用募
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产能扩建项目 31,012.68 31,012.68 26,244.8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0.00 4,500.00 3,809.73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233.04

合计 40,512.68 40,512.68 34,287.57

注: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1、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投资产品,风险评级为 R2 以内产品(含 R2),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及 2.1 亿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资金在上述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办理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