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青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本人自2024年2月22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青阳,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历任金光纸业(中国)投资公司分析师、上海筑领建筑设计景观有限公司经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总监、混沌大学合伙人;现任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22日至今担任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4年度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五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其中董事会2次现场出席,3次通讯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
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
整、真实;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
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审议内容 发表意
见结果
2024-02- 第三届审计委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
26 员会第五次会 度情况的议案》 同意
议
2024-03- 第三届审计委 1.《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 员会第六次会 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表的议案》 同意
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
议案》 同意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