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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15:43:03 股吧网页版
艾芬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会议的董事共 7 名,其中,鲍正军、包旖云、李正峰、张露芳、郑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剑斌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支付了
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支付
了部分发行费用共计 27,434.69 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1,284.69 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0,495.73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788.96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100Z2080号);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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