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301575 证券简称:艾芬达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通过微信、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7 名,参会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剑斌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以
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等实际情况,对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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