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301571 证券简称:国科天成 公告编号:2025-062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周一)。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壹号园区 A3 座 10 层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珏典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66,215,7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60,258,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8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5,956,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14,229,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27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5,956,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9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
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9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7%;反对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21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7%;反对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2%;弃权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贾棣彦律师、张宇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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