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6-006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28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 273 号思泰克科技园二层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忠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258,4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677,049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2,581,351 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91 人,代表股份 55,943,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359%。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39,558,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6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4 人,代表股份16,385,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7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 人,代表股份 22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2 人,代表股份 227,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873,4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5%;反对 57,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57,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835%;反对 57,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2853%;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何云霞律师、冯玫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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