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佳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佳,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审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负责人,兼任上海天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上海佳熠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在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各次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别职权。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并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出席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会
张佳 议
9 3 6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2、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参加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次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张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1 1 0 0
会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确保每年度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通过面谈、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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