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100.00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采购及付款、生产管理、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管理、日常借款与费用开支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产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不存在法定豁免事项。
(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以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规、合法、真实、有效。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是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各自职权,通过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自身素质、规范公司日常运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三)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以新技术引领新发展”的企业宗旨,致力于以机器视觉技术和产品为核心,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愿景,倡导“诚信、进取、协作、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员工通过努力工作获取合理报酬,通过与公司共同发展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并最终实现个人价值。公司通过建立健康、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培养员工积极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凝聚力,实践了现代管理理念,引导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品牌。
(2)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