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作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隆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贝隆精密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2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64,945.1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415,054.85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0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和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以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32,016.00 32,016.00 20,587.4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0.00 6,590.00 4,237.61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7,716.44
合计 50,606.00 50,606.00 32,541.51
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已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1 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32,016.00 20,587.46 11,578.8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0.00 4,237.61 2,287.34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7,716.44 7,719.35
合计 50,606.00 32,541.51 21,585.50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原因系该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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