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
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
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塑业”),分别
与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同时,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计划不再
使用,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近日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
注销手续。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 号文)同意注册,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6,001.00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12,918,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8,079,887.2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4,838,912.76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出
具了“容诚验字[2024]361Z00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时,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100023819200398843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4100023819200393384
门东区支行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410002381920039546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29480100100434414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 129480100100434653
山支行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129480100100434776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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