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1563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2025-022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7.90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533,67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013,500.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520,17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涉及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拟用募集 调整后拟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
1 291,294,600.00 291,294,600.00 291,294,600.00
平台升级项目
电子产业协同制造服务平
2 134,315,400.00 134,315,400.00 -
台建设项目
3 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 95,976,600.00 95,976,600.00 80,225,574.30
合计 521,586,600.00 521,586,600.00 371,520,174.30
三、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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