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20:02:12 股吧网页版
云汉芯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563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2025-008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深圳市汉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汉云”)进行增资。本次对深圳汉云的增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增资金额根据深圳汉云的实际使用需要,可以选择一次或分批缴付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汉云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6,5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相关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7.90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533,67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8,013,500.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520,17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月2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涉及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用募集 调整后拟用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 291,294,600.00 291,294,600.00 291,294,600.00
平台升级项目

2 电子产业协同制造服务平 134,315,400.00 134,315,400.00 -
台建设项目

3 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 95,976,600.00 95,976,600.00 80,225,574.30

合计 521,586,600.00 521,586,600.00 371,520,174.30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本次实施的募投项目“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汉云。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深圳汉云增资5,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汉云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至6,500万元,公司仍持有深圳汉云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汉云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2056345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8月8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24号厂房4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集成电路、模块电路、电子元器件、接插件、通讯器材、仪器仪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