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301563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2025-001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烨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汉云电子有限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智能共享仓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账户,并后续与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0,795,955.14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15,941,121.7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