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汉芯城”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627.902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615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627.9025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00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金资管云汉芯城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云汉芯城资管计划”),云汉芯城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55.925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44.1853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55.925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58%。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88.2594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056.876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1.80%;网上发行数量为415.1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8.20%。战略配售回拨后的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1,471.9766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1,921.81498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整,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294.4000 万股)由
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762.4766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1.8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709.5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8.2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43369671%,有效申购倍数为 6,974.97590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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