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1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有效地增强了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了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所有股东的利益。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此后,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不断完善健全。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行使权利。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42 次会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截至本情况说明出具之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1 次会议。公司
历次董事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公司
1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取消了监事会及监事,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
行相应修改,由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股东
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公司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 2025 年 6 月,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27 次会议。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取消了监事会及监事,
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相应修改,由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运行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林秉风、邓天远、王欣,其中林秉风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聘任的 3 位独立董事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谨慎、勤勉的履行了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行业知识及内部治理等方面的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自任职以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筹办并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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